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回复: 0

2男子禁渔期非法捕捞被万州警方抓获

[复制链接]

1422

主题

0

回帖

4314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314
发表于 2024-11-21 22: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男子禁渔期非法捕捞被万州警方抓获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甘宁派出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于近日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前不久,民警正在辖区内重点河道水域开展常规执法巡查,当行至长江支流甘宁河永正村1组河段附近时,突然发现可疑情况:昏暗夜色中,2个身影正在河边鬼鬼祟祟地活动着,疑似进行非法捕捞。
发现情况后,民警在外围进行仔细观察,在确定对方在进行非法捕捞后,迅速上前将2人成功控制,并现场查获禁用渔具笼壶3套,缴获渔获物鲫鱼18尾、麻花鱼28尾、河虾25尾。
到案后,晏某、骆某2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其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2人交代,他们也明知在禁渔期、禁渔区或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会触犯法律,但2人为了捕鱼解馋,还是决定铤而走险,遂在凌晨深夜无人之时来到长江支流甘宁河永正村1组河段进行非法捕捞。
民警介绍,笼壶俗称“地笼”,是一种禁用渔具,由于其网目极其细小,作业时会将水体中的幼鱼一网打尽,对鱼类资源造成破坏,严重影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晏某、骆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晏某、骆某已被万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甘宁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而实施的重要战略,具有深远的生态意义和社会意义。下一步,万州警方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绿水青山,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余安)

http://www.snnby.com/jiaodian/125083.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4-11-29 12:46 , Processed in 0.10906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